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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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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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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正之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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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虚开专用增值发票罪的刑事责任

    所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以无中生有或者以少开多的手段,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虚假税款数额的行为。其表现为没有货物销售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细>> [17-11-27]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与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 详细>> [17-11-27]

  • 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 详细>> [17-11-27]

  • 十九类发票犯罪的构成标准及刑事处罚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对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等行为,除规定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外,在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还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发票管理办... 详细>> [17-11-27]

  • “虚开行为”需正确理解界定

    如何正确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行为,笔者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法定犯,只有准确界定该罪客体,才能正确定罪量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增值... 详细>> [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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