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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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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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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虚开行为 防范税务执法风险

更好地外防虚开发票风险、内控税务执法风险,不但需要税务机关善于提前分析、预判,而且需要多部门联合监管,精准打击虚开行为。

严厉打击虚开骗税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笔者认为,在防范虚开发票风险的同时,还要注重防范税务执法风险。

与发票虚开相关的税务执法风险主要有:一是一般注销环节未尽审核责任存在执法风险。当前发现的虚开或涉嫌虚开的行为中,存在所涉部分纳税人已通过一般程序办理了税务注销的情况。税务人员为其办理一般注销税务登记是否合乎规定、企业所得税清算审核是否尽职尽责,都是应该关注并予以防范的税务执法风险。

二是对异常抵扣凭证拒不转出的纳税人处理上存在执法风险。有的税务机关将取得异常抵扣凭证拒不转出的纳税人认定为“其他税收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对其发票使用进行限制,禁止其离线开票并降版降量,从而督促其做进项税额转出;有的税务机关认为“一刀切”地限制发票使用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相关要求有所背离,因此未作强制限制,但始终处于对纳税人走逃从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担忧之中,面临隐形的执法风险。

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外防虚开发票风险、内控税务执法风险,笔者认为,不但需要提前分析、预判和防范内外部风险,而且需要多部门联合监管,精准打击虚开。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打牢防控基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制度既是外防税收违法风险、内控税务执法风险的需要,也是保护基层执法人员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梳理既往的税收管理制度,对文件尚未明确或者前后文件有冲突的情况予以解决,例如异常凭证不强制转出如何处理,对运输、服务企业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如何认定异常凭证等。

二是强化数据分析,提高监管效率。效率是防控内外风险的关键。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构建灵活的风险分析数据体系,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资源价值,完善风险指标,实现发票疑点数据智能化提取,通过纳税人经营风险分析、进项发票溯源、销项发票穿透跟踪、进销项发票相关性分析、开票量及开票行为异常波动分析、开票量与生产能力匹配度分析以及上下游客户关联分析等手段,对存在申报、开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监控管理,降低虚开发票风险,推动“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同时,在进一步提升风险指标准确性的前提下,既要快速反应,力争在风险发生前或者发生时进行拦截和阻断,又要防止为了防范风险而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设置无形的前置审核门槛,导致降低行政效率,“误伤”合规经营企业。

三是内外协同发力,系统防范风险。从强化外部协同而言,建立全国增值税发票风险特征信息库,需要与公安、市场监管、银行、通信运营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并且充分采集和筛选应用第三方数据,有效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查办案件、防控风险的能力,汇聚监管合力,发挥“共治”效应。

从强化内部协作而言,应当不断完善系统内跨区域、多部门共同参与、立体式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执法风险防控体系。例如,建立全国性的涉税核心人员风险库,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三假一真”暴力虚开的情况。加强对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件特点规律的总结,抓住关键节点,研究防控举措,推动征管、纳服、风管、稽查等环节协调联动,及时防范专用发票虚开风险。此外,应当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嫌虚开线索移送制度,加大对已发现的虚开案件“一案双查”的力度,形成共同防范执法风险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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