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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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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

  再新注册的公司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需要按照税务登记的一个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税务登记。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新注册的公司往往需要符合相应的一些条件,比如说注册资本的要求,同时,新注册的公司还要办理相关的一些公司登记手续,例如说公司一个税务登记,那么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二、办理资料要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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