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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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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农民苗木专业合作社,现税税务局发生了涉税争议,合作社成员拿合作社营业执照签订了购苗合同,货款打入了该成员私人账户,请问合法吗?想请律师代我合作社主持公道

税务局常常以三流不一致,认定企业虚开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本律师认为不能只考虑三流是否一致这个因素,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有时尽管三流不一致,也不能认定企业虚开发票,比如委托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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