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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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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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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农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取消农业税这一重大举措,得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对农业发展的关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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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消农业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建立起新型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保证农民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2)取消农业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彻底消除向农民“搭车”收费的载体,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取消农业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职能转变,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改善和密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取消农业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环节。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收益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建设现代农业;可以推动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5)取消农业税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促进力量。有利于将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激活庞大的农村市场,进而拉动整个经济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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