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长沙税务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手机号码:17775812633

邮箱地址:1136901418@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律师文集

公司收到这四类发票要注意一律退回

  对于发票,那是公司企业做账报税的重要凭证。所以一旦收到不正确的发票,就没办法做账报税了,就算做了,一旦被发现,到时候还要面临工商局的处罚,得不偿失。所以公司企业一定要注意了,如果收到这四类发票,千万不能要,要一律给它退回去。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1、过气发票。我们要经常上税务局官网关注一下发票的最新种类,对于一些已经过气不能再使用的发票,收到后进行核实,核实确属于废票重开的情况,坚决拒收!

  2、税率栏错开发票。发票上的税率栏中税率错开,这种发票也是要打回重开的。如果真的错开了,纳税人要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蓝字发票。但是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3、规定动作没完成的发票。“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一统江湖,增值税发票也愈发变得繁琐起来,各行各业的经济业务基本上都要通过一张小小的发票来反映,难度之大可想而知。特别是之前的一些行业发票取消,比如建筑业统一发票、货物运输发票、保险业发票等,大量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信息没地方填写。这种情况下,原先并不为人所注意的“备注栏”关键时候挺身而出,承载了大量的信息披露的工作。此时,备注再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边缘栏目了,如果忽视了它,分分钟被判断为不合规的发票,是要打回重新开具的。

  4、假发票。假发票曾经很泛滥,但是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真正意义上的假发票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游离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外的发票,比如定额发票存在假发票的可能性多,我们可以通过系统来查询发票的真假,对于一些真票假开,套开的,我们还需要结合实际业务来进行综合判断。

  除了上述的情况,还有许多的情况下收到的发票也不能要,需要退回去。也就是说如果收到的发票不是合规合法的,就算不是上述的四种情况也不能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联系电话:17775812633

湘ICP备16010914号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1721 Copyright © 2017 www.shuiwu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