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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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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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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股东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新进股东股东会决议要写上会议的时间;还有会议的地点;以及会议的人员和会议的题目;最后就会写上最后所要协商的事宜;只要都确认好就可以签字盖章;从而这份决议书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新进股东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会议时间:xx年xx月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会议

  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xx、xx、

  2、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xx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xx、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xx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

  新增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二、股东会决议的撤销确认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新进股东以就一定要开股东会来进行协商,只有所有的股东同意那么此股东才可以依法的入股,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把所有协商的事情全部写在上面,最重要的就是入股的资本一定要写清楚,这样才能保障此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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