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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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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及申请方式

  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往往会涉及行政复议方面的内容,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有哪些,行政复议申请方式是什么,本文为您介绍。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

  1.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

  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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