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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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税务风险是可能导致股价的上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另外 ,对于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的情况下,还可以违反注册资本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税务风险是什么?
税务风险一般是对于相关税费的申报上避免发生偷税漏税行为。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时,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公司股东追加的投资或是有新的股东加入而产生的溢余。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通过“股本”科目核算,其他各类企业应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二、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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