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手机号码:17775812633

邮箱地址:1136901418@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税法培训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相比,股权投资的成本更低,债权投资的成本更高,但两者都是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少的方式。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筹资时,股东就会要求收益,对于这一部分的收益在营改增的体系该怎样处理?那么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以上所诉,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联系电话:17775812633

湘ICP备16010914号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1721 Copyright © 2017 www.shuiwu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